政策解讀:《關于進一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若干意見》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12部門日前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若干意見》,從全面加強科學管理、努力推動習慣養成、加快形成長效機制、加強組織領導4個方面提出了17項重點任務和政策措施。
《意見》明確:
到2020年年底,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和第一批生活垃圾分類示范城市力爭實現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基本全覆蓋,分類運輸體系基本建成,分類處理能力明顯增強;
力爭再用5年左右時間,地級及以上城市因地制宜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系統。
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市建設司負責同志介紹,自2016年以來,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會同有關部門單位,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垃圾分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取得積極進展。目前,先行先試的46個重點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居民小區覆蓋率達到86.6%,廚余垃圾處理能力從2019年的3.47萬噸/天提升到目前的6.28萬噸/天;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平均為30.4%,有15個城市達到或超過35%。在46個重點城市的示范引領下,其他地級及以上城市全部制訂出臺實施方案,并全面啟動了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廣東、浙江、江蘇等地省級統籌全面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進展順利。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垃圾分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黨的十九大及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會同有關部門起草了《意見》。《意見》已經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日前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12個部門聯合印發實施,并向社會公開。《意見》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落實新發展理念,按照高質量發展要求,堅持黨建引領,堅持共建共治共享,進一步明確了推進垃圾分類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從全面加強科學管理、努力推動習慣養成、加快形成長效機制、加強組織領導4個方面提出了17項重點任務和政策措施。
其中,在全面加強科學管理方面,《意見》要求:
一要合理確定分類類別。參照《生活垃圾分類標志》,區分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廚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因地制宜制定相對統一的生活垃圾分類類別,設置統一規范、清晰醒目的生活垃圾分類標志,方便居民分類投放。
二要推動源頭減量。推動建立垃圾分類標識制度,逐步在產品包裝上設置醒目的垃圾分類標識,落實限制商品過度包裝和塑料污染治理有關規定,倡導“光盤行動”,推動無紙化辦公等。
三要推進分類投放收集系統建設。設置簡便易行的垃圾分類投放裝置,合理布局分類收集設施設備,推動開展定時定點分類投放等。
四要完善分類運輸系統。合理確定分類運輸站點、頻次、時間和線路,加強有序銜接,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裝混運”等。
五要提升分類處理能力。加快補齊廚余垃圾和有害垃圾處理設施短板,鼓勵生活垃圾處理產業園區建設等。
六要加強分類處理產品資源化利用。
在努力推動習慣養成方面,《意見》提出:
一要引導群眾普遍參與。強化基層黨組織領導作用,統籌居(村)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物業單位力量,加強生活垃圾分類宣傳等。
二要切實從娃娃抓起。強化學校教育,推行“小手拉大手”等活動。
三要建立健全社會服務體系。廣泛動員并調動社會力量參與生活垃圾分類等。
四要營造全社會參與的良好氛圍。加大生活垃圾分類的宣傳力度,注重典型引路、正面引導,共同推進生活垃圾分類等。
在加快形成長效機制方面,《意見》明確:
一要推動法治化和規范化管理。貫徹落實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推動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類法規體系等。
二要加大資金保障力度。統籌安排預算支持生活垃圾分類系統建設項目及運營,落實相關稅收優惠,積極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等。
三要健全收費機制。按照產生者付費原則,建立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等。
四要提升科技支撐能力。組織開展生活垃圾分類技術專題研究等。
五要加強成效評估。
在加強組織領導方面,《意見》要求:
一要建立工作責任制。明確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行省級負總責,城市負主體責任,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
二要健全管理協同機制。將生活垃圾分類作為基層治理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形成合力,使工作落到基層、深入群眾。
《意見》強調,要加大對46個重點城市先進經驗、好的做法宣傳力度,提高社會各界對生活垃圾分類的認識,著力引導群眾轉變觀念,變“要我分”為“我要分”,形成社會各界支持、群眾積極參與的濃厚氛圍,及時回應社會關切。